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1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2 名。
公司董事长应具备从事金融业工作 3 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类工作 5
年以上经历,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
任。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董事会应制定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对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方案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分公司的设置;
(十一)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定并向股东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发布公司临时报告;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报股东会批准。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对外担保,应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风险投资及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但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