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4657 证券简称:ST名传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月10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234号),因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
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
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
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
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6年1月12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名传”。
公告编号:2025-050
三、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2025年12月15日,公司通过邮件及邮寄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复核申请等材料,但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不予受理或复核申请不通过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受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康莉
联系电话:13330095722
邮箱:2872159984@qq.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
22301-1515座
(二)券商联系人:毛紫圆
联系电话:01083991776
邮箱:maozy@gr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名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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