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4648 证券简称:中纸在线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但根据法律法规、本章程其他条款规定及股东会决定应由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或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并决定其绩效考核事项、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8、审议公司重大交易事项;
19、负责推进公司法治建设;
20、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六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和管理董事会相关工作。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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