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或“公司”)的保荐人,负责晨光电缆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督导期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保荐人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人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承诺管理规则制度的情况
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等)。
保荐人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受到监管措施事项,
查看公司整改情况。
5、现场核查情况 保荐人开展了 2025 年半年度现场核查,对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等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 年度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
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中标国家电网华北区域10kV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涉及金额13,484.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于2025年6月25日进行披露。
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的学习,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更加全方位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积极整改,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制度进行规范运作,今后将进一步做好对公司日常督导培训,加强其在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本督导期内,除上述情况外,保荐人未发现其他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正常,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无。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曦 任家琪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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