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减少 库存原材料带来的资金占用,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 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 的范围包括根据订单的铜、铝原材料的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的套期保值。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铝原材料。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的数量,期权期货
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
(三)期权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对于大宗订货合同,公司在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对于日常预期订货合同,公司应当根据过往历史记录和未来生产计划预计每个月现货采购量,相应的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保值量下预计现货采购时间。
(四)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五)根据期权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权期货业务保证金比例,参考公司需要进行期权期货业务的具体数量及期权期货平仓、交割业务的需求,公司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仓风险。
(六)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物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组长。
第六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成员实行一人一票,须 2/3 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交易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
第八条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执行,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期权期货操作员负责依据指令完成期货开平仓或交割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期保值参与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调拨期货套期保值所需资金,监控期货账户资金流向及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交易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订单的归档登记,及时编制中标及合同订单用原材料需求表,报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根据已中标量及签订合同订单量、中标及合同订单的价格区间、交货期限、原材料需求量等综合信息,拟定套期保值方案。物资部门期权期货操作员根据套期保值方案编制套保申请书提出套保申请,套保申请书由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签字批准,并报总经理审批。套保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的编号、需要保值的材料品种、数量、中标价格、保值价格区间、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十四条物资部门期权期货操作员根据审批后的保值申请书,提出套保资金申请,经履行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后,财务部门将资金调拨至公司期货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