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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54:22 股吧网页版
同力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的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投资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研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内控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维护了债权人、员工、投资者、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
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已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⑤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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