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34590 证券简称:仓谷数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仓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仓谷数字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仓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公告编号:2025-044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
让。 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
的人转让。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转让前,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
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
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
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
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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