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4577 证券简称:祈艾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徽祈艾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辞职”表述调整为“辞任”;
3、全文“半数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
4、全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表述调整为“法律法规”;
5、全文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6、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之日至长期。 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出购回要约; 方式进行。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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