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4540 证券简称:众禄基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由“报纸上公告”调整为“公司住所地发行的报刊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3)“半数以上董事、监事”调整为“过半数董事、监事”
(4) 删除公司的子公司相关内容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由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 他有关规定由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 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原有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 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照。 91440300715217705M。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
街道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岗街道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
12-13 室。 层 12-13 室,邮政编码:51800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变更应当经
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互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联网金融事业,为上游客户提供融资 互联网金融事业,为投资者提供合适整体解决方案;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 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致力客户、员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致力客户、员 工、股东的共赢,为社会及经济发展作工、股东的共赢,为社会及经济发展作 出积极贡献。
出积极贡献。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方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书确定 式为:现场召开或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的地点。 召开。
股东大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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