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4530 证券简称:鑫鑫龙鑫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与资本规划的整体部署,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效率,高效开展业务,控制运营成本,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会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内容如下: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公告编号:2025-031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司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回购义务。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参考,具体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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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1)经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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