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4530 证券简称:鑫鑫龙鑫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裴兴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17.53%。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黑
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向黑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裴兴星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5,301,700、73.92%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8,586,500、54.30%
公告编号:2023-017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000,000、17.53%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裴兴星先生持有的 15,000,000 股,因
与北京华集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被法院冻结,冻结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股份,目前此案件已办结,并已于 2021 年 08 月 20 日解除股份冻结。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裴兴星先生持有的 60,000,000 股,质
押给黑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权人为黑龙江林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目前未解除质押。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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