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834515 证券简称:蓝卡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蓝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庄明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庄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庄明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庄明华
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庄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庄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
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庄明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尹久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尹久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起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尹久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张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起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张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周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起
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周璇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为换届连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起至 2027 年 9 月 8 日止。李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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