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4503 证券简称:西盈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内部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大写:伍万圆整)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津贴。
公告编号:2025-035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
实 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
贴:
(一)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
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
浙江西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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