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 99 号 9 号楼 1005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胜利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882,965.2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248,561.9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6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6,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兴华”),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1
经过审核,认为北京兴华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6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