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4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3,222,405.3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0,276,267.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2,895,2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144,76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鉴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
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4,8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原102,930,000 股变更为 102,895,200 股。截至本次权益分配预案公告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35,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01,060,000 股,公司计划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权益分派手续,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共计 29,591,256.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0.48%,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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