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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5:31:10 股吧网页版
国科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4465 证券简称:国科股份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定价公允原则;

(三)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四)关联交易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所称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七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
人:

(一)根据与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具有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十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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