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系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450,证券简称:ST兴农,以下简称“ST兴农”、“公司”)的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主办券商无法完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工作
东海证券作为ST兴农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促公司完善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因公司未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材料,无法对主办券商事前审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复,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程序,无法完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工作。
主办券商提示ST兴农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不准确的风险。
二、导致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未解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兴农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23-00282号)。详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36)。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没有证据表明导致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已经解决。
三、公司不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兴农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披露《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定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主办券商通过邮件和电话多次督促 ST 兴农提供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相关材料并披露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ST 兴农尚未提供前述材料,未披露前述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也无法合理解释未提供前述材料的原因。主办券商将对此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导致 ST 兴农未及时披露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原因,并督促 ST 兴农尽快披露该等公告。
四、存在无法支付薪酬、供应商款项的风险
根据ST兴农《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末银行存款2.5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161.30万元,应交税费48.38万元,应付账款930.46万元。ST兴农存在无法支付员工薪酬、无法支付税款、供应商款项的风险。此外,ST兴农尚未支付主办券商2018年度、2019年度持续督导费用。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 2018 年、2019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893,320.90 元、
1,036,191.58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377,617.45 元、
-2,909,497.19 元 ; 期 初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
3,061,985.84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71,483.03元。
公司持续亏损,资不抵债,主办券商提示ST兴农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18 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建兴递
交的辞职报告,该辞职自新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就任之日起辞职生效。详见《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8 年 4 月任期
届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
公司自挂牌至今多次存在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借款、修改经营范围未及时审议和披露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认为 ST 兴农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七、主办券商无法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自 2019 年 6 月始,主办券商一直未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兴
取得联系。
东海证券已履行对ST兴农的持续督导义务。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