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拟确认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拟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公告编号:2025-046
责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修订的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风华、李文明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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