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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8:15:07 股吧网页版
好买财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4418 证券简称:好买财富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
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
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四条 下列各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
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挂牌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本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
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本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七条 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
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担保;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六)租赁;

(七)代理;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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