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4418 证券简称:好买财富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 修改《公司章程》;
(九)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 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交易;
(十二) 审议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交易;
(十三)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担保除外)成交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 审议公司对外提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财务资助事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本条第十二、十三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九)签订许可协议;(十)放弃权利;(十一)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30%的担保;
(四)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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