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4410 证券简称:苏州电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稂与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稂与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现因沈云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人数少 1 名,因此提名稂与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稂与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
济师职称,1984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苏州空调设备厂(原苏州电表厂)技术员、研究所副所长、车间主任等;苏州春兰空调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制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科员;苏州三元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创元物业经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州创元资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经营部部长,众创空间、科技创业园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公告编号:2025-020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姚君瑞、肖俊芬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提名稂与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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