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证券代码:834377 证券简称:德博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启清
6.会议列席人员:黎俊韬、黄勇锋、钟爱华、许检秀、宋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666,667 股(含本数,未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200,000 股,含本数)。即: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数量不超过 16,866,667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结果、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4)定价方式:
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
号
新能源汽车及汽油机涡轮
1 增压器精密零部件生产及 17,506.69 15,331.1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70.54 3,146.2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计 - 28,377.23 25,477.4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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