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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15:33:11 股吧网页版
容川机电: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减资

第五章 股份转让

第六章 股东名册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

第九章 董事会

第十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章 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十二章 监事会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四章 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程序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章 党建工作
第十七章 劳动管理
第十八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确立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地位,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1.2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工业园东区后汪路 3 号

邮政编码:241206
1.3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1.4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5 公司是由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为独立法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管辖。
1.7 公司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1.8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9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10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1.11 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1.12 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通过, 经全体发起人签字后生效。
1.13 公司可向其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
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1.14 公司有融资或借款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公司债券以及以抵押或质押财产等方式融资的权利。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1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用户至上、信誉第一、强化管理、质量为本,为社会作贡献。
2.2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消防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阀门和旋塞
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公司的发起人、设立方式、股份和注册资本

3.1 公司由芜湖市容川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吴景泉、吴志田作为发起人,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1 吴景泉 630 70% 净资产 2015 年 5 月 31 日

2 吴志田 270 30% 净资产 2015 年 5 月 31 日

总计 9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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