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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06 16:08:05 股吧网页版
新安传媒: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5/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06

证券代码:834371 证券简称:新安传媒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6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一)提案人:福建省民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临时提案原因:本次增加议案的目的是为了拍摄大型电视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产品的市场,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提案程序说明:公司股东福建省民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2.32%)于2016年5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关于公司与北京大业良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委托国内着名编剧潘朴创作团队创作电

视剧剧本的议案》,提议将上述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鉴于此,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大业良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委托国内着名编剧潘朴创作团队创作电视剧剧本的议案》。增加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与北京大业良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实现公司“大制作、大IP、大卡司”的产业化经营发展目标,创作优秀现象级影视剧,公司拟与北京大业良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投资电视剧制作项目,双方各出资50%,该项目投资预算不超过4.5亿元。

2、《关于公司委托国内着名编剧潘朴创作团队创作电视剧剧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与国内着名编剧潘朴创作团队签订电视剧剧本委托创作合同,该合同金额不超过2600万元。

三、除上述增加的议案以及2016年4月2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021)外,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公告的《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议案后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0日下午13:00至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D区16号楼4楼会议室。

(三)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派出的律师。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五)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公司与北京大业良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电视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委托国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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