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4345 证券简称:房谱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号-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的情形之一;
(二)本公司现任监事;
(三)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负责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六)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及监事会的会议记录等,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七)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八)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九)《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