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4345 证券简称:房谱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利润分
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
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四)需取得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原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百分之十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四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条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二)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第十一条 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
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
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十三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第四章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第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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