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1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30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7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5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5
第十三章 附则......56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iService New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 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14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谋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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