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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7 17:07:00 股吧网页版
慧云股份: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834342 证券简称:慧云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公司资产,增加资金流动性,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慧云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7 号全幢商业房地产(以下简称“上海东郊物业”)进行出售,交易价格不低于上 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加策”)评估价人民币 83,000,000.00 元整(大写:捌仟叁佰万元整),最终交易价格及条款条件以买卖双方签订的 正式协议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结果,及时披露交易信息。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 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二)规定:购
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 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 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 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68,389,818.36 元,净资产为 536,843,681.36 元。

本次出售的上海东郊物业,经上海加策专业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公 司持有的上海东郊物业价值(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83,000,000.00 元(暂定为 本次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77%,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5.46%。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交易金 额达到上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审 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后续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议。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4 人。表决结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出售资产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7 号全幢商业房地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7 号,不动产权证号码:沪
(2023)浦字不动产权第 002615 号。该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1384.79 平方米。目前处于自用状态,法定用途为商业,实际作办公使用。

上海东郊物业自 2015 年 6 月购置以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评估基准日
已持有逾十年。在此期间,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历经跨越式发展,尤其在标的物 业所处的东郊国际别墅区,其价值增长呈现显著态势:位于东郊别墅区,其周 边配套完善,从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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