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用流程,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票据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
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票据(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一)负责公司资金的归集、划拨、结算及核算业务。
(二)负责对公司各收款形式的财务支持、核算及监督。
(三)严格审核公司各部门各项资金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四)负责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资金预算编制及后续的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五)负责公司银行授信和贷款融资管理。
(六)负责公司投资业务及银行理财申赎的资金管理。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领导管理工作,主导资金管理的决策工作。
第七条 现金管理职责,根据资金计划合理安排提取现金,并注意提现的安全性,同时根据签字手续完备有效的申请单向申请部门发放现金,及时正确记录每笔现金收支,日清日结,定期做好现金盘点基础工作,保证账实一致及现金安全。
第八条 银行管理职责,负责办理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及变
更手续;负责保管好各家开户银行的印签卡和账户信息;负责保管好各家银行的空白结算票据:负责经办银行账户存款支付或调拨,以及相关的日记账处理;保存公司开立、撤销及变更银行账户有关资料。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授权与审批
第九条 各类货币资金的支付均须经过相应的授权批准。根据公司情况将货币资金的支出分别费用类支出、资本性支出、采购类支出及偿还银行到期贷款、税款扣缴,对于每一类支出有不同的授权标准。
第十条 对于费用类支出的授权批准参见蓝岛环保综管(2019)32 号文。
第十一条 对于资本性支出及采购类支出的授权批准参见蓝岛环保综管(2020)49 号文。
第十二条 对于归还银行到期贷款本息及税款,无论金额大小由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经理审核无误后报财务总监审批,从银行账户扣缴。
第四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是指存放在公司并由出纳员保管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当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会计人员在审核现金付款业务时,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限定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各类付款业务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尽量减少现金支付。所有现金的支付都必须附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标识及出纳员个人私章。
第十五条 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限额控制(一般以不超过五天现金流量为上限),出纳员应严格按财务管理中心制定的用款计划,对现金的提取做相应的控制,做好提取时间、用款额的控制,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六条 出纳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七条 现金实物管理与盘点。现金必须存放在独立保险柜中,出纳员应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保证和系统输出报表核对相符无误,做到日清日结。现金出纳员不得接收任何单位及个人的白条来冲抵库存现金。财务管理中心应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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