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0
证券代码:834292 证券简称:伟仕泰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韦建晶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33,120,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一、用于认购上海颖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上海颖纪)所持有的作价1200万债权。二、用于认购上海德莳精密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莳)所持有的作价1300万债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拟定为每股人民币 5.36 元,拟定发行不超过
4,664,179 股。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4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伟仕泰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2,689,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海德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德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为欧阳春炜先生,系公司董事、股东,上海德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骏资本-高端装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海鼎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骏投资-中国纳斯达克-新三板 3 期基金、上海德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德骏资产管理-中国纳斯达克-新三板 2 期基金,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欧阳春炜先生,以上涉及股东均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颖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认购上海颖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所持有的作价 1200 万元债权。公司与上海颖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120,1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德莳精密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认购上海德莳精密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作价 1300 万元债权。公司与上海德莳精密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2,689,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海德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德骏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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