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4290 证券简称:培诺股份 主办券商:华兴证券
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修茜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短线交易情况
姜修茜女士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2,000 股,
买入均价 10.14 元,交易总额 20,280.00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
10.48 元的价格卖出 200 股,成交金额 2,096.00 元。
姜修茜女士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账户 关联董监高 关联董监高身份 股份变 变更股数 变更均价
类型 更类型
20251231 姜修茜 姜修茜 董事、副总经理 卖出 200 10.48
20251211 姜修茜 姜修茜 董事、副总经理 买入 2,000 10.14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1、公司经与姜修茜女士确认,本次股票买入和卖出系其操作疏忽
公告编号:2026-001
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短线交易相关规定,亦无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动机和意图,该行为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规定,姜修茜女士通过上述股票交易产生的收益 68.00 元,姜修茜女士已认识到此次操作违反了《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立即将此次收益交还给公司账户,同时表示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并且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账户管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青岛培诺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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