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18:27:12 股吧网页版
宝德生物: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34288 证券简称:宝德生物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宝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 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年 度会计差错事项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宝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 010806 号)。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税务局等机关检查,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与浙江龙国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龙国韵”)
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销售协议》(以下简称“销售合同”)向公司
采购叶黄素系列产品,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签订补充协议,对浙江龙国
韵采购产品的品类、套餐价格及发货方式进行约定。公司依照销售合同及采购订单分两批次发货,销售总金额共计 4,502,432.00 元(含税)。浙江龙国韵
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及 2023 年 12 月 1 日收到销售产品并向公司发送了签
收回执单,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公司叶黄素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根据历史销售经验,同类产品退换货比例较低,未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况,公司综合判断此次销售叶黄素系列产品时退货概率较低,发生大额退货的情况不具有可预见性,因此公司严格《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的要求于 2023 年度全额确认收入。现因浙江龙国韵销售渠道扩展未达预期,大部分商品未销售,现金周转出现重大困难,经公司多次追讨合同货款未果,公司为减少损失,且考虑到与浙江龙国韵未来合作机会,经公司管理层多次讨论,决定不对浙江龙国韵进行法律起诉,选择双
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原销售合同及其所有相关补充协议。2024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与浙江龙国韵签署了《解除协议》,对 2023 年度销售的叶黄素系列产品尚未销售完成且在效期内的产品全部予以退回,该退货事项属于期后市场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义务后,浙江龙国韵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合同价款,且浙江龙国韵无力向公司支付该价款,确认收入需满足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已不成立,实际收款情况与 2023 年回款预期出现了严重偏差,经审慎评估,公司对 2023 年度确认的叶黄素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 2023 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梳理,并对其中的
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就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财务造 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不影响挂牌公司挂牌与终止挂牌、市场层级调 整、公开发行并上市等重要事项的财务申请或实施条件。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 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