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4277 证券简称:紫金天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6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 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紫金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法、必要、合理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
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
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八条 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关联方,应全
面考虑交易安排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主体关系法律形式与实质的一致性。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方包括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该公司不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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