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4274 证券简称:和嘉天健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和嘉天健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和嘉天健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
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以及《四川 和嘉天健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关联方的分析确 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
作。
财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并按季度 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制度的规 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律师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应当将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如实、及时披露。
对于可免予信息披露事项,公司应按照规定及时履行豁免程序或书面说明。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财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公司与上述第2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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