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256 证券简称:天地华泰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天地华泰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有关规定和《北京天地华泰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和《公司
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
策制度。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董事
会日常事务,为董事会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会报告 工作;
(二)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 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三)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制订列入投资计 划的单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和单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方案,制订单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的固定资产购置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九)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单项(批)账面净值或评估值 1000 万元以上
(不含)的资产转让方案和部分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四)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
(十六)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
案;
(十七)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在满足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十八)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九)审议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担保事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除外;
(二十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二十二)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二十三)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十四)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度;
(二十五)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六)审议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七)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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