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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8 18:30:18 股吧网页版
伊塔科技:补充确认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8


证券代码:834236 证券简称:伊塔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伊塔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出售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西伊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伊昂”)注册地为江西省赣
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 1 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 3 号楼三层,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有江西伊昂 5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
51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15 万元)。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充确认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控股
子公司江西伊昂 2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昂思科技有限公司,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伊昂账面总资产为 430,829.37 元,净资产为-432,855.49 元,本
次转让确定交易价格为 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丧失对江西伊昂的控制权。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事项予以
补充审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 要求办理。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 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 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 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数据,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伊昂账面总资产为 430,829.37 元,净资产为-432,855.49 元,江西
伊昂总资产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31%,净资产 的比例为 6.73%。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
充确认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昂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2,06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设计
和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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