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4218 证券简称:和创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续聘议案。
三、《关于选举刘学臣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刘学臣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应具备的能力。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选举刘学臣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涛、唐琳、李云鹏
2025 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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