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4209 证券简称:正合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坏账的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清理,并予以核销。2023 年度公司核销的坏账共计 13,780,400.29 元,均已按照会计准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经过与公司相关部门核实,已确实无法收回。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核销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核销坏账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4-009
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一)《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二)《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正合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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