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数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东方数码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张友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查询结果如下:
(一)被执行人名称: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1:(2018)鄂01民终4231号
立案时间1:2018年8月15日
案号1:(2018)鄂0192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执行法院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2018)鄂01民终4230号
立案时间2:2018年8月15日
案号2:(2018)鄂0192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被执行人名称:张友华
执行法院1: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1:(2017)京仲调字第0257号
立案时间1:2017年9月15日
案号1:(2017)鄂0111执2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执行法院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2018)鄂01民终4231号
立案时间2:2018年8月15日
案号2:(2018)鄂0192执1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发布时间:2018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执行法院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3:(2018)鄂01民终4230号
立案时间3:2018年8月15日
案号3:(2018)鄂0192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执行法院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4:(2017)京仲调字第0257号
立案时间4:2018年9月21日
案号4:(2018)鄂0111执恢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2146367.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公告,并要求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公司仍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主办券商通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到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友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项仍未消除,再次联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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