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项的
风险提示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东方数,证券代码:834207,以下简称“东方数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涉及诉讼、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公司涉及诉讼及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
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期间,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该网站于2017年12月19日发布了由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2日出具的案号为(2017)鄂0192民初4799号的《民事裁定书》,就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与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一、冻结被申请人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友华的银行存款1379956.3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二、如存款不足,则在余额不足的范围内采取以下保全措施:1、查封被申请人张友华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名都花园109栋1单元9层A室的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号,土地证号:洪国用(2005商)第10290号】,查封期限为三年;2、查封被申请人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数额为580000股,查封期限为三年。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7年12月19日发布了由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2日出具的案号为(2017)鄂0192民初4832号的《民事裁定书》,就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创业街支行与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一、冻结被申请人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友华银行存款2200375.5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二、如存款不足,则在余额不足的范围内,采取以下保全措施:1、查封被申请人张友华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名都花园109栋1单元9层A室的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武房权证市字第号,土地证号:洪国用(2005商)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2、查封被申请人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数额为1000000股,查封期限为三年。
上述涉及诉讼信息公司未告知主办券商,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
主办券商知悉公司存在涉及诉讼事项后,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张友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张友华
执行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京仲调字第0257号
案号:(2017)鄂0111执21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上述事项公司未告知主办券商,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除张友华外,主办券商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暂未发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主办券商对相关事项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合计1,120.9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逾期借款360.9万元,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逾期借款76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友华为公司招商银行借款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张友华担任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华控股的武汉银网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武汉银网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58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招商银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因公司银行借款已逾期未偿还,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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