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东方数码(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东方数,证券代码:834207,以下简称“东方数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及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时发现公司存在下列风险事项:
(一)公司业务停滞,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7,772.04元(未经审计数据,下同),相比去年同期27,571,272.09元下降约89.31%,下滑幅度较大。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指标相比去年同期变化幅度较大。
公司解释主要系公司业务基本停滞,目前处于调整状态,公司减少员工人数,缩减费用导致。主办券商查看公司办公场所时,发现公司仅有少量人员办公,公司日常经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公司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合计1,120.90万元,公司资产可收回性和可变现价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导致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尚未消除,主办券商无法确认2017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东方数码2016年财务报表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42100008号),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涉及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披露适当性、房屋和车辆产权是否受限及相关披露是否恰当、无形资产年末账面价值计价是否准确、东方数码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6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等。主办券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查看了相关资料,取得了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主办券商在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时发现,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不确定性影响尚未消除,主办券商无法确认2017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体说明如下:
1、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持续经营能力假设”存疑
目前东方数码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是在持续经营假设下编制的,但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主办券商无法确认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7年半年报的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2、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披露适当性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9,596,163.43元,计提坏账准备1,221,833.70元,账面价值18,374,329.73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4.77%。
主办券商经核查了解到,2016年年度审计时无法函证或无法取得回函的大额其他应收款2017年上半年仍未收回,其中包括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均未回款,公司也未能安排对大额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进行访谈,导致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情形仍未消除。针对主办券商提出的“其他应收款期后是否能够收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在公司经营停滞和现金流紧张情况下公司2017年上半年其他应收款相对期初金额不减少反而继续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公司未能做出明确回复和合理解释。
基于以上考虑,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和相关披露是否恰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房屋账面价值计价准确性及相关披露适当性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房屋账面价值为3,937,887.9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约占公司总资产的9.59%。上述房产为公司融科珞瑜中心1807室房产,公司未能提供房产证原件。
经主办券商核查,发现公司用上述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张友华个人借款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抵押担保。由于张友华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张友华、借款出借人、公司经协商同意出售公司抵押房产来偿还该笔债务。公司房产原件已移交给借款出借人,出借人有权出售公司房产用来抵债。公司实质上无法控制房屋产权变更相关事宜,也无法直接知道房屋是否出售,且出售房款也不归公司所有。
根据公司前往房管局查询反馈回单,截至2017年8月21日,融科珞瑜中心1807室房产所有权人仍显示为东方数码。在主办券商多次督促下,公司于2017年10月末再次前往房管局查询房屋状态,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该房产所有权人不再是东方数码,无权打印相应查询回单。公司和借款出借人联系,对方表示房屋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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