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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7:44:04 股吧网页版
同里旅游: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4199 证券简称:同里旅游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九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吴江同里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整体改制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吴江同里湖镇环湖西路 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回报全体股东和社会,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场所(宾馆),沐浴场所(桑拿浴、足浴),体育休闲场所(壁球馆,健身房),美容场所(生活美容),棋牌室;房屋租赁业务;酒店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室内游泳馆服务;停车场经营;食品、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水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游乐园服务;职工疗修养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的全部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八条全体发起人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人民币 151,260,199.01 元,作价人民币151,260,199.01 元,其中人民币 5000 万元折
合为股份5000万股,净资产额超出认购股份部分101,260,199.01 元列为资本公积。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序号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认购的股 股份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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