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4189 证券简称:惠同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 2024 年度向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产品预计销售金额 4000 万元,因公司业务发展,2024 年实际发生 49,543,528.90 元,现对其超出预计金额9,543,528.90 元进行补充确认。
2、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387,226.93 元,现对 2024 年实际已发生未预计金额1,387,226.93 元进行补充确认。
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董事长叶欣东及配偶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贷款 15 万元,现对 2024 年已发生未预计金额 15 万元进行补充确认。
4、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董事王加敏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 100万元用于贷款到期周转,现对 2024 年实际已发生未预计金额 100 万元进行补充确认。
5、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关联企业浙江鹏远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 700 万元用于贷款到期周转,现对 2024 年实际已发生未预计金额 700 万元进行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叶欣东、王加敏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鹏远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路 2-9 号 3 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安溪路 2-9 号 3 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箱包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保温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箱包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路 245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道静
控股股东:张道静
实际控制人:张道静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鹏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牡丹亭东路 358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叶欣东
控股股东:浙江鹏瑞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道静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叶欣东
住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青云小区 10 幢 504 室
关联关系:公司法人、董事长、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潘鸿利
住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青云小区 10 幢 504 室
关联关系:叶欣东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王加敏
住所:浙江省遂昌县茗月山庄揽月轩 2-1-202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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