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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16:05:07 股吧网页版
有米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4156 证券简称:有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次修订)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管理工作。

第3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给投资者决策造成
误导。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
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4条 公司的主要发言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
员。该等人员也可以授权公司的其他人员与金融机构或媒体等投资
者关系管理对象进行沟通。公司非主要发言人会见投资者关系管理
对象时,须有董事会秘书在场,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
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5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
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6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1)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的渠道和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公司文化;

(4)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理念。

第7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定,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进行信息披露。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加强对尚未公布
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工作,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
应当及时予以披露相关信息。

(2)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披露的信息以外,公司可以主动披
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3)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当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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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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