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东莞证券
关于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 否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带
3 其他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是
的审计报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经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净利润-5,222,130.6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20,000,000 元、归属于公司
股东权益-3,342,780.33 元、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4,690,343.14 元,公司未 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
定: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对 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
3、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
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存在重大亏损情形,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提示 的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三),若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强制 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林中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林中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东莞证券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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