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834125 证券简称:林中宝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盈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4400467922032511424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额度存续期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30 年 3 月 21 日止。额
度存续期内前 60 个月为额度使用期,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
止。在借款期限内发生的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为 36 个月,公司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反复支用贷款。
控股子公司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坐落于清远市横荷街办 E50号区荷兴工业园的房产、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MP 综合车间的房产及清远市清城区横河富强南路8 号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灵芝养生文化馆的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关联方王碧光、洪文华、王清、王耀、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具体的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根据《广东林中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抵押资产申请银行授信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对抵押资产申请银行授信事项作出决策,现特追认此议案。
公告编号:2022-01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抵押资
产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碧光、王清、王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侧)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荷兴工业园(富强南路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碧光
实际控制人:王碧光
注册资本:200 万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茶叶制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业;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批发业;零售业;农、林、牧、渔业;新鲜水果批发;豆类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中草药收购;餐饮服务;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品牌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房地产租赁经营;旅游业;工艺美术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
关联关系:关联方清远市林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8
2. 自然人
姓名:王碧光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关联关系:王碧光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关联方王清是父女关系,与关联方王耀是父子关系,与洪文华是夫妻关系。
3. 自然人
姓名:洪文华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
关联关系:洪文华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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