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4111 证券简称:建誉利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 第 3 号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程。 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行股票后,将其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存管。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 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
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
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
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
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
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
会决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