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4092 证券简称:惠和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092 惠和股份 2025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李逸桓、吴锦添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惠和石文化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厦门惠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编制完毕,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较好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学习,勤勉尽责,为公司决策和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三)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职责履行情况作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现将拟定的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在加大力度采取措施降成本增效益的基础上,对 2025 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拟不实施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方案,也拟不实施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方案,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负责地完成了财务审计及相关业务咨询等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现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亚华、李亚玉。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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