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充分了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2
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现波、樊健、王宏雁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