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广州市海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2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5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9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4
第五章 董事会...... 29
第一节 董事......29
第二节 董事会......3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七章 监事会...... 38
第一节 监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40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42
第一节 通知......42
第二节 信息披露......43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4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6
第十一章 争端解决机制...... 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8
第十三章 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市海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广州市海森环境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市海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荷景南路21号自编2栋C206房;邮政编码: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9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环境与人类共存,发展与环保同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主营项目类别:研究与试验发展。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
营范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防洪除涝设施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许可经营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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